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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取保後可以民事訴訟嗎?

一、證據不足取保後可以民事訴訟嗎?

證據不足取保後可以民事訴訟嗎?

不可以。如果是民事案件不存在取保候審,當然應當按照規定,承擔民事義務(包括民事賠償,還款等給付義務);如果是刑事案件,取保候審,不一定是證據不足(如果證據不足,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應當解除羈押),只是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可以取保候審。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哪些情形可以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所以當事人如果是對一個民事案件發起訴訟那麼是根本不存在取保候審的,像取保候審這種情況他只針對於在一些刑事訴訟的案件當中,如果當事人他想要發起民事訴訟,那麼當事人可以直接單獨發起民事訴訟,然後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民事訴訟請求以及當事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否受理這個案件,如果受理事會給當事人足夠的時間讓當事人去準備證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