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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能民事訴訟嗎?

一、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能民事訴訟

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能民事訴訟嗎?

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存在損失或者損害的,可以去進行民事訴訟,不存在任何損失或者損害的,無法進行民事訴訟。

公安機關對刑事案件立案之後,經過偵查發現證據不足的,應當撤銷其案件,發現證據之後,還是可以重新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後,發現證據不足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不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是否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確定。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有造成損失或者損害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不存在損失或者損害的,就無法提起民事訴訟,比如盜竊的刑事案件,受害人的財產已經找到的,就不存在任何的損失或者損害,從而不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刑事案件中的附帶民事訴訟

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司法機關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在解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解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物質損失的賠償而進行的訴訟活動。由於這種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是在刑事訴訟中提出的,又是在刑事訴訟中的附帶解決的,因此稱作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後,可以告知因犯罪行為遭受損失的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的財產、集體財產受到損失,受損失的單位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檢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訴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證據不足的刑事案件能否提起民事訴訟,只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確定。犯罪嫌疑人對受害人造成損失或者損害的,有權提起民事訴訟,讓犯罪嫌疑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存在任何的損失或者損害的,無法提起民事訴訟,因為當事人不存在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