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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機短息證據?

一、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機短息證據?

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機短息證據?

手機短信應當庭出示,並將短信內容、發(收)件人、發(收)時間、保存位置等相關信息予以書面摘錄,作為庭審筆錄的一部分。

舉證方也可自願申請短信公證,並將公證文書作為證據出示,此時手機短信可以不予出示。

二、審查手機短信應注意什麼事項?

經過法院審查核實符合證據"三性"要求的手機短信,可以作為定案依據。

但因手機短信存在刪改的特性,一般情況下不宜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應結合其他證據予以補強,短信證據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審查發、收件人(姓名及手機號碼)以及發送、接收的時間;發、收件人與案件當事人之間的關係,確定雙方屬於案涉當事人;

2、審查手機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現變動,有無中間刪減的情況;

3、審查手機短信的內容是否完整,與其他證據是否有矛盾,與待證事實是否有關聯;

4、必要時可申請鑑定或向電信運營商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