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屆滿可以起訴嗎?
一、訴訟時效屆滿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
訴訟時效抗辯權是私權利,是否行使屬於抗辯權人自由行為的範疇,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當事人未主張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由此可見,訴訟時效超過了,還是可以提起訴訟的。因為訴訟時效的抗辯權是屬於當事人的私有權,法院不可以以此為由拒絕審理。
超過訴訟時效可以起訴,但是可能喪失了勝訴的權利,因為如果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
二、什麼是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又被稱為消滅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其公力救濟權歸於消滅的一種時效制度,一旦過了訴訟時效,權利人將失去勝訴權利,即勝訴權利歸於消滅。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如權利人有相應的事實和法律依據,人民法院會判決權利人勝訴,如果義務人不履行法院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一般訴訟時效: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2018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3年。
綜合上面所説的,訴訟時效屆滿就是意味着這個案件的訴訟時效已過,但是當事人也是有權利再次進行起訴,也是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但對於判決之後的結果可能就會讓自己不如意,所以,我們想要用法律保護自己就一定要把握好時間,不能在超過了之後再來進行保護,這對於自己來説是很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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