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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司法解釋有哪些新內容?

民法總則司法解釋有哪些新內容

民法總則司法解釋有哪些新內容?

1.彩禮退不退,終於有説法

《民法總則》第8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解讀: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彩禮錢,雖然法律中對於“彩禮錢”這部分財產並沒有直接的規定,但是依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沒有法律規定時,可以適用當地的習慣,但是有一個限制性條件,就是不可以違背國家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這就是説,如果當地有“離婚退彩禮”的習慣,那麼法律上也會給予支持。   胎兒也有繼承權   《民法總則》第16條: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解讀:

根據這條《民法總則》的規定,在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保護,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調整為8週歲。

《民法總則》第19條: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解讀: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由原來的10週歲改為現在的8週歲,意味着從今年10月1日起,8週歲的孩子可以在能力範圍內從事某些簡單的民事活動,但不意味着可以做任何事,譬如要花光家底打賞主播這種情況就要酌情而定了,畢竟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虐待孩子的父母要被“替換”

《民法總則》第36條: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行為的;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並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的;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的。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和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解讀:

近年來,虐待孩子的事件屢見不鮮,這次《民法總則》規定,出現上述法條規定的情形,由法院指定新的“父母”。同時也可以給不合格的“父母”改正的機會,如果原來的父母被“解僱”後,確有悔改情形的,經其申請,法院可視情況恢復。但是“悔改權”僅限孩子的親生父母,且是否能恢復,還要看孩子的父母是否確有悔改以及孩子是否接受。

3.個人信息泄露有了保障

《民法總則》第111條: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解讀:

個人信息的泄露,導致了電信詐騙時有發生。這次民法總則明確規定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這在一定程度上,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

4.Q幣等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

《民法總則》第115條: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第127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解讀:

傳統觀念裏,Q幣、遊戲裝備,都是虛擬的東西,雖然也不乏遊戲粉們花RMB充值購買,但仍然不能與RMB等同。但是近年來,不少人出高價尋找遊戲升級代練,購買Q幣,讓我們看到遊戲裝備這種虛擬的財產也能真的轉換成RMB。這些能換錢的Q幣、遊戲裝備到底受不受法律的保護?《民法總則》告訴我們,這個當然可以有!換句話説,我們有了更大範圍的財產保護法。

5.做好事救人有保障了

《民法總則》第183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184條: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解讀:

此前因為做好事反而被誣陷的事不少見,讓人們不禁感歎“好人難做”。這次《民法總則》給善良的做好事的人們一劑鎮心丸,對見義勇為行為的多個情況進行了明確。

譬如:

1、因見義勇為受損害,由加害人負責,沒有加害人的,誰得好處誰補償;

2、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3、“可以”還可以理解為,不管見義勇為者受損害的責任是否已被侵權人承擔,只要受益人自願給見義勇為者補償了,就不能反悔再要回去。

6.訴訟時效改為3年

《民法總則》第188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解讀:

民事訴訟時效由原來的2年,改為3年。特別是對於債權債務糾紛來説,是個利好的消息。讓更多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保護。

新《民法總則》的提出意味着法律的更新,而對於這些新的解釋內容我們也能體會到法律隨着時代的發展,立法的跟進促使我們樹立法律意識,及時的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識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法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