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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信用權的相關法律上規定是怎樣的?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民法總則》將廢止。

民法總則信用權的相關法律上規定是怎樣的?

在當代這個社會,大家都知道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個人的信用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因為信用在我國中發揮着重要的作用,民法總則中關於信用也進行了規定,比如説民法總則信用權的相關法律上規定是怎樣的?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民法典》中的誠信原則是什麼

《民法典》7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此即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是民法的基本原則,要求人們從事民事活動應當秉持誠實,恪守承諾,善意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當然,誠實信用原則不僅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也是一切法律的基本原則。從私法到公法的擴張誠實信用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也是一項以道德為內核而具有強制力的法律規範。誠實信用原則的內容也始終處於變動的發展之中,不僅從道德上升為法律,而且從最初僅作為債之履行規則,擴展至私法上一切權利義務履行之規則,從僅僅規制當事人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原則,擴展至調整當事人與整個社會利益的平衡,現在已經延伸到公法領域。

二、民法的各項基本原則

平等原則

(1)平等原則,也稱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民法典》第4條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

平等原則是民事法律關係區別於其他法律關係的主要標誌。

(2)地位:平等原則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徵和內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體體現,是民法最基礎、最根本的一項原則。

(3)平等原則主要體現在:

A、主體條件平等。

即公民、法人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條件平等。

B、主體地位平等。

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民事權利能力,任何人沒有特權。而且不論什麼身份,在從事民事活動時地位平等。

C、法律保護平等。即法律適用平等。法律 教育 網

從抽象平等到具體、特定平等轉變趨勢。

在這邊小編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我國現行的民法總則關於信用權並沒有進行明確的規定,但是在《民法典》中提到了誠實信用原則,要求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應該講究信用。具體的可以諮詢一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