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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沉默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民法總則沉默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當我們在生活當中和同事之間對某一件事情產生了爭議,那麼可能自己也是不贊同對方的觀點但是又不屑於和對方爭論,所以選擇了沉默,所以在生活中沉默有的時候代表一種無視的感覺,當然在不同的場合沉默有的時候其實就代表着默認。沉默的相關規定對原被告雙方就非常重要了。

一、沉默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條  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二、民法典是怎麼規定意思表示的?

意思表示為法律行為的核心要素,而法律行為是司法自治的實踐手段,因此意思表示意義重大。意思表示,指向外部表明意欲發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

1、意思表示的生效

(1)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

(2)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3)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4)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發布時生效。

2、意思表示的撤回

行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

3、意思表示的解釋

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釋,應當按照所使用的詞句,結合相關條款、行為的性質和目的、習慣以及誠信原則,確定意思表示的含義。

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釋,不能完全拘泥於所使用的詞句,而應當結合相關條款、行為的性質和目的、習慣以及誠信原則,確定行為人的真實意思。

民法典當中規定的沉默是一種意思表示的行為,但是這種意思表示是有條件限制的。在民事法律行為當中意思表示是最關鍵的,我國民法典當中有真實的意思表示和虛假意思表示等不同的劃分,所以法律當中對沉默的定義可不像大家在生活當中那麼隨意了。

標籤:沉默 民法 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