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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罪共犯的認定是怎樣的?

強姦罪共犯的認定是怎樣的?

一、強姦罪共犯的認定是怎樣的?

共同犯罪人主要分為主犯、從犯、脅從犯。在強姦罪的共同犯罪中,共犯的主要形式是主犯和從犯。

1、主犯。

主犯就是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強姦罪的主犯就是實施了強姦行為的犯罪分子。強姦罪的共同犯罪情形中,可能全部是主犯,即輪姦。

2、從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包括兩種人: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對共同犯罪的形成與共同犯罪行為的實施、完成起次於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為共同犯罪提供有利條件的犯罪分子,通常是指幫助犯。

二、強姦罪共犯的處罰

1、主犯:

對於組織、指揮共同犯罪的人,應當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強姦罪中的共犯是一般強姦罪的,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如果共犯的情形符合輪姦等其他情形的,就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該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2、從犯:

從犯也應對自己參與的全部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從犯按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強姦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即婦女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正當性行為的權利。犯罪對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觀要件

(1)強姦罪客觀上必須具有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處於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狀態或利用婦女處於不知、無法反抗的狀態而乘機實行姦淫的行為。

(2)須違背婦女意志。

違背婦女意志是強姦罪的本質特徵,但是不能把“婦女不能抗拒”作為構成強姦罪的基本特徵,它只是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志的客觀條件之一。對婦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顯的,要通觀全案,具體分析,精心區別。同時,認定是否違背婦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婦女作風好壞來劃分。如果行為人使用暴力或者脅迫手段強行與生活作風不好的婦女發生性行為的,仍應以強姦罪論處。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年滿十四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況下,婦女教唆或者幫助男子強姦其他婦女的,以強姦罪的共犯論處。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具有姦淫的目的。是指犯罪分子意圖與被害婦女發生性的行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姦淫目的,而是以性以外的行為滿足性的,則就不能構成強姦婦女罪,如摳摸、摟抱的猥褻行為,構成犯罪的,則就以強制猥褻罪論處。

強姦罪所侵害的法益是婦女的性權利,只要是行為人違背婦女的意志,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就應當認定為強姦罪,其實強姦罪認定的最主要標準就是”違背婦女的意志“,在對強姦罪的共同犯罪進行處罰的時候,還要區分主犯、從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