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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會影響開庭嗎?

一、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會影響開庭嗎?

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會影響開庭嗎?

債務糾紛被告不出庭是不會影響開庭的。債務糾紛發生後,有的人會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的判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法院受理後會通知雙方出庭的時間,如果被告已經簽收法院傳票的,被告缺席不影響法院審理,可以缺席判決,最終的判決結果會對沒出庭的一方很不利,但是是不會影響開庭的。

二、債務糾紛被告被認定不出庭的情況有哪些?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

三、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規定是什麼?

1、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2、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三年)。

3、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4、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5、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如果被告已經簽收法院傳票的,被告缺席不影響法院審理,可以缺席判決。如果被告不簽收,到期後視為被告已簽收。如果拒絕出庭的法院有權對其進行拘傳,或者判決缺席,這意味着不出庭的一方失去了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判決結果會對自己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