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一、開庭時被告不出庭怎麼辦?
開庭時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審理,缺席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缺席審判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訴訟權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缺席多久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並未規定缺席多久可以缺席判決,但是在一方當事人缺席的,人民法院都可以作出判決。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關於民間借貸一些糾紛,原告起訴之後,被告仍然不理睬,原告也沒有辦法解決糾紛,所以沒有辦法在庭前達成調解的意見,同時需要告知的是被告如果不出庭參加訴訟活動的話,也並不意味着法院沒有處理方式,可以缺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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