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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只要挺過2年就沒事了的説法是正確的嗎?

一、老賴只要挺過2年就沒事了的説法是正確的嗎?

老賴只要挺過2年就沒事了的説法是正確的嗎?

老賴只要挺過2年就沒事了的説法是不正確的。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在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情況下,那麼所謂的2年訴訟時效對它沒有限制,最長可以有20年的保護期。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不還款,會從借款人表態拒絕還款的那一天起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如果超過訴訟時效,借貸雙方就原來的債務再次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簽章,那麼原來的債務關係還是受法律保護。

二、老賴的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1、一般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擔保人在主合同糾紛還沒經過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那就對銀行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但是實際中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人不就不可以不承擔擔保責任了:

(1)借款人住所變更,致使銀行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借款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3)擔保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2、連帶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也就是説,銀行借款人貸多少錢 ,什麼時候還款,擔保人是跟借款人相同責任的。

連帶責任保證的借款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銀行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另外,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就要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借款產生逾期的,借款機構有權保留追訴的權利,最長的追訴期限可以長達二十年,不再是超過兩年不還款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不進行還款了。逾期產生的負面影響非常多,將會對生活中的各項民事行為都產生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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