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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婚姻是不是無效婚姻?

一、買賣婚姻是不是無效婚姻?

買賣婚姻是不是無效婚姻?

1、買賣婚姻不是無效婚姻,買賣婚姻該向人民法院起訴撤銷婚姻,買賣婚姻是明令禁止的,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3)未到法定婚齡。

3、父母或他人違背男女雙方或一方意願的強迫包辦婚姻和索取財物為目的,違反男女雙方或一方意願而強迫結合的買賣婚姻,一方要求離婚的,如果婚後雙方沒有建立起感情,應准予離婚;如果結婚多年,生有子女,夫妻間已建立了一定感情,應根據夫妻關係的現狀和發展前途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判決離婚或不準離婚。

二、無效婚姻的財產該如何處理

1、無效婚姻是自始至終都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無效婚姻在宣告婚姻無效前,其存續期間的財產是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一般情況下無效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對待,就是指財產共有雙方根據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按比例分享該財產。但是因重婚導致婚姻無效的,在無效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財產中存在重婚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則這筆財產不屬於無效婚姻雙方當事人的共有財產,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2、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當予以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這項規定主要是針對事實婚姻關係解除時財產分割的糾紛,但是對於無效婚姻同樣具有效力。

買賣婚姻是一種被法律規範禁止的行為,對於此種並非是男女雙方自願結婚的情形,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受理此類案件之後,經過核實,確定婚姻關係為買賣婚姻、且在既定訴訟時效範圍內提出訴訟請求,男女雙方婚姻關係通常會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