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造成傷害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高空墜物造成傷害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高空墜物造成傷害需要承擔當事人的所有醫療費用。《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高空墜物法院如何取證
高空墜物砸人的取證方法是可以通過調取周圍的監控錄像、也可以通過其他證人證言來確認侵權人,如果通過一系列的調查方法都沒辦法確認侵權人的話,關於高空墜物砸人的歸責原則本來就是舉證倒置原則,具體的情況是:
1、被砸者只要證明其路過該處且被該樓上墜物砸傷,就完成了他的舉證。剩下的就是蓋樓業主舉證自己未拋物。未能舉證或者確係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對被砸者負責,由於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證據證明某一業主拋物,要求被砸者舉證不現實,故而適用於舉證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麼房東和租賃者共同賠償。租賃者是實際居住房屋,對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責任,其可預見預防而沒有對老化玻璃進行處理或及時通知房東處理。而房東作為房屋的所有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監管義務,未能盡到義務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員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因此,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適用於法律中舉證倒置原則,即受害人只需要證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墜落物體砸傷,剩餘的舉證責任則由居住的業主證明。
高空墜物造成傷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會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輕者判處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高空拋物導致了他人受傷,但是侵害人難以進行確定的話,一般由可能導致該傷害的建築使用人進行賠償。
-
高空墜物傷亡事故是報警處理嗎
一、高空墜物傷亡事故是報警處理嗎是報警處理的,高空拋物的立案標準是造成受害人重傷或者死亡。如果高空拋物對受害人造成輕傷及以下後果的,那麼就屬於民事糾紛,不予刑事立案,受害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但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重傷的,公安機關應該作為刑事...
-
門面停車被高空墜物砸到應該咋辦
1、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當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2、對此情況需要提示的,砸壞車輛造成一般損失,難以找到侵權人,不適用舉證倒置。只有造成人身傷害的才適用。【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
停放受損高空墜物找誰索賠
律師解析:停放高空墜物受損優先找致害方索賠,如果致害方不願意賠的,寫索賠權益轉讓書給保險公司就可以理賠,保險公司後期會向致害方代位追償。另一種情況是找不到致害方的,根據情況可能會協商70%賠付。但是自然災害導致的高空墜物全賠。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
-
車輛被高空墜物砸到找誰賠償
律師解析:車輛被高空墜物砸到,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行為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實施高空拋物的行為人等賠償損失。高空墜物一般是指從高處丟棄或者拋擲雜物的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