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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涉外法律衝突有哪些?

現如今,隨着全球化的加劇,越來越多的事情涉及到外國,這就涉及到涉外的問題了,為了規範涉外的問題,便於涉外問題的處理,國家也出台了涉外的相關法律,方便大家處理合同涉外法律衝突,但是涉外的法律的內容比較多,小編將會為大家詳細的介紹。

一、合同涉外法律衝突有哪些

由於一個合同往往涉及不同國家的法律,而且加之各國對合同的各方面所作的具體規定不同,因此就不可避免地會發生法律衝突,主要表現在:

(一)合同當事人的締約能力主面有的國家規定18歲為成年年齡,18歲以上的當事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而在其他國家中,有的規定只有達到19歲,甚至25歲的自然人才有締約能力。

(二)合同的形式方面

各國法律對合同形式都有一定的要求。合同只有符合法定的要求,在形式上才具有效力。合同形式主要包括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有些合同還需要登記或批准。由於各國法律對合同的形式有不同的要求,在涉外合同中,仍會發生法律衝突。

(三)合同的成立方面

一般説來,合同要經當事人一方發出要約,另一方表示承諾,才能成立。英美法國家一般認為,承諾人只要把表示承諾的函電發出,合同即告成立;而大陸法系國家則認為,只有要約人收到了表示承諾的函電,合同方告成立,承諾到達的時間和地點為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由於有關國家法律上的差異,在英美法國家認為已經成立的合同,在大陸法系國家則還沒有成立,因此法律衝突不可避免。

(四)合同的內容方面

合同的內容要合法這是各國對合同生效所要求必須具有的一個條件。由於各國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所做的規定不同,也會發生法律適用衝突。

(五)合同的解釋方面

合同的解釋,即涉及文字語義方面的解釋,也涉及法律效力方面的解釋。前者屬於事實問題,後者屬於法律問題,關係到當事人權利義務的性質和內容,對這些問題都需要確定一個合同解釋的一個規則。

二、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有哪些

涉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這一特徵,是涉外合同與國內合同最顯著的區別。涉外合同的涉外因素一般包括下列三種情況:

(一)合同的主體(即當事人)至少一方是外國人(含法人、其他組織和個人,下同);

(二)合同的客體位於本國境外或者超過本國國境;

(三)合同的某種法律事實發生於境外(如合同成立或者履行均發生於國外時,雖然合同的當事人均為本國人,仍被視為涉外因素的合同)。

除了上述以外,各國對認定當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否終止(如所有權是否轉移)等問題方面還存在不同的規定。

涉外法律問題相較於本國的法律來説是比較複雜的,涉外問題依法的矛盾和糾紛也是不少的,有詳細的法律作為依據就顯得尤為重要。從事涉外工作以及涉外業務的朋友是很有必要去了解一下涉外有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