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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到期不續簽能領失業金嗎?

勞務合同到期不續簽能領失業金嗎?

我們大家目前所繳納的幾大保險內大都包含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可以使我們失業無工作時領取失業金,保障我們可以維持正常的生活所需。很多人大概都動過這樣的小心思:合同到期不續簽能領失業金嗎?以下使我們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答案。

一、合同到期不續簽能領失業金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能的。

1、按《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條件,即使繳費時間滿一年也不可以領取。

3、所以你應當與單位協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時,不要把原因歸於個人,這對單位不會有什麼損失,你也就可以領取了。

4、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5、按上述理由辭職,不但可以領取失業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失業保險申請方法與相關規定

1、失業保險登記

單位退工後,憑退工單、勞動手冊等證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會保障事務所進行失業登記,符合領取條件並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填寫《失業保險登記表》,然後根據街道通知的時間、地點到區縣職業介紹所辦理核定待遇和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3]。

2、失業保險領取期間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是指從辦理申領手續當天起至對應月份的前一天。例如,2月8日申領3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如果本人主動要求暫停領取失業保險金,或重新就業辦理用工手續後,被自動暫停領取失業保險金,原來的領取期間按月份減少。例如,6月3日申領2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論哪一天操作)暫停後,領取期間即修改為6月3日至7月2日。從7月3日起暫停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未申領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後要求領取的,可再次申領。重新就業且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後又再次失業,應當將其剩餘期限合併計算。

3、失業保險支付水平

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年限和年齡確定,在相同繳費年限下,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伴隨申領人年齡的增長而增加,也就是説:失業保險更關注年齡大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支付標準由市勞動保障部門公佈。

4、失業保險領取待遇

(1)領取失業保險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醫院就診,可以按規定申請70%的醫療費補貼。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辦私營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加上本次核定後已領取的月份,不能超過24個月),作為扶持生產資金。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領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撫卹金。

(5)女性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可以申領3個月的生育補助金,標準與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計發標準相同。

(6)免費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

到這裏,大家對於“合同到期不續簽能領失業金嗎”的問題也都有答案了吧,是不可以的,因為合同到期不續簽是不符合失業保險中“非本人意願”這一條件的。我們也可以看出,失業保險對於正常失業的人員來説,福利還是很豐厚的,希望大家在失業後,如果符合上述條件都能儘快申領失業金,並重新出發,在新的起點新的工作再次起航。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