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社會保障 > 社保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申報事項有哪些?

社保3.29W

一、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申報事項有哪些?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申報事項有哪些?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繫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户銀行、户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二、用人單位繳納方式有哪些?

參保單位應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其繳費申報後的3日內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繳納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1、到自身開户銀行繳納;

2、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繳納;

3、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採取不同的繳費方式。

三、社會保險費的徵集方式有哪些?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因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以工作為基準的比例保險費制最大的缺陷是社會保險的負擔直接與工資相聯繫,不管是僱主僱員雙方負擔社會保險費還是其中一方負擔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的負擔都表現為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其結果會導致資本排擠勞動,從而引起失業增加。

2、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綜合上面所説的,社會保險費就是屬於單位和職工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所繳納的費用,對於此費用需要按不同的比例來進行支付,單位在申報時就會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但此申請只針對於事項有變動的,如果無變動的就可以不用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