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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職工工傷待遇如何規定?

瀋陽工傷待遇從2017年1月1日起開始調整。包括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亡遺屬撫卹金待遇增加等。傷殘津貼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生活護理費分為不能自理、部分自理、大部分自理三種情況分別調整。調整增加支付由原渠道支付。下面讓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瀋陽職工工傷待遇的相關説明。

瀋陽職工工傷待遇如何規定?

從2017年1月1日起,瀋陽市開始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其中傷殘津貼調整後最高每月增加150元,生活護理費最高每月增加110元,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每月增加70元。

傷殘津貼調整:

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一級傷殘每月增加150元,二級傷殘每月增加140元,三級傷殘每月增加135元,四級傷殘每月增加130元。調整後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一級傷殘人員每月2250元,二級傷殘人員每月2120元,三級傷殘人員每月2000元,四級傷殘人員每月1880元。

2016年12月31日前,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的五級、六級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增長水平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生活護理費調整: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1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9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80元。調整後的最低生活護理費標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17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4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215元。

親屬撫卹金調整:

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每月增加70元。調整後的最低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工亡人員配偶撫卹金每月1030元,其他供養親屬撫卹金每月980元。

瀋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

一、本次工傷待遇調整的範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不包括按基本養老金調整待遇的退休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卹金的人員。

二、一至四緞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的調整:一級傷殘每月增加150元,二級傷殘每月增加140元,三級傷殘每月增加135元,四級傷殘每月增加130元。

調整後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一級傷殘人員每月2250元,二級傷殘人員每月2120元,三級傷殘人員每月2000元,四級傷殘人員每月1880元。

三、2016年12月31日前,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傷殘津貼的五級、六級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增長水平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的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1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9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80元。

調整後的最低生活護理費標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17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4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215元。

五、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卹金每月增加70元。

調整後的最低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工亡人員配偶撫卹盎每月1030元,其他供養親屬撫卹盎每月980元。

六、此攻調整所需資金,巳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按本通知規定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所需費用按原渠道列支。

七、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五、六級傷殘津貼由單位按工資增長比例相應調整。此次調整金額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基金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原支付原支付渠道列支。若您還有其它疑問請諮詢社保部門或律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