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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後多長時間支到錢?

一、解除勞動合同後多長時間支到錢?

解除勞動合同後多長時間支到錢?

根據相關法律,對於解除勞動合同後多長時間支到錢如下先協商好,請人見證或者悄悄錄音留下證據,離職後就拿錢,然後請公司開各種證明在申請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審批表上簽字蓋章,在配合其他材料到勞動局工傷賠償窗口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被受理後,一週後到帳!現在如果公司耍賴,就直接到勞動局找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公司賠償,然後等待通知開仲裁會現場協調與公司間的分歧。不過不要抱太大希望,因為委員們是偏向公司的,所以這裏少太多就不要同意。

第二天就請律師上訴法院,等兩到三個月開庭宣判,然後申請強制執行,等法院通知怎麼領錢,之後再申請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二、公司能夠辭退員工的情節是什麼?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條件

(1)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向勞動者預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即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

③給企業造成損害,即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承擔刑事責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當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勞動者本人:

①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企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此協議的。

(3)用人單位還可以通過裁員的形式解除企業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這樣的條件:

①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確需裁員;

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 但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綜上所述,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根據情況單位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到賬時間根據單位與員工的約定支付,如果沒有約定,那麼在勞動者離職後一個月內支付。如果一個月之後未支付,那麼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