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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傷後該走的社保工傷賠償程序

受工傷後該走的社保工傷賠償程序

怎樣走社保工傷賠償程序,這一直以來是廣大勞動者們最為關心的問題,在工作中受傷卻不知道找誰説理是一件麻煩事,接下來365就將在下文中告訴大家社保工傷賠償該走哪些程序。

社保工傷賠償程序,工傷保險賠付行政訴訟勞動仲裁、傷殘等級鑑定、勞動能力複查、工傷認定複議等程序。

工傷賠償不是一步完成的。每一階段有每一階段的任務,千萬不能混淆。

一、工傷保險賠付行政訴訟

條件:

1、已經取得工傷死亡證明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

2、社保部門拒絕給付保險金,或者不按規定給付保險金的,

3、時間未超過三個月。以社保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工傷賠償勞動仲裁條件:

1、已經取得工傷死亡證明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

三、代理工傷賠償民事訴訟條件:

1、已經取得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2、對裁決書的裁決不服;

3、時間未超過15日的。 以用人單位為被告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四、申請傷殘等級鑑定條件

1、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

2、治療已經終結或者傷情相對穩定;

3、留下殘疾,影響勞動能力。向地市級社保局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聘請醫學專家進行鑑定。

五、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條件

1、 已經做出傷殘等級鑑定:

2、時間超過一年; 單位或者社保機構認為傷情發生了變化。向地市級社保局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聘請醫學專家進行復查鑑定。

六、申請勞動能力再次鑑定條件:

1、 已經取得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2、 對鑑定結論不服;

3、 時間在15日內。 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

七、不服工傷認定複議條件:

1、 已經取得工傷認定書;或者已經申請工傷認定,社保局受理後超過60日不予答覆的;

2、社保局認定為工傷單位不服,或者社保局認定不是工傷,受傷職工或者死者家屬不服;或者對社保局超過60日不予答覆不服;

3、 收到認定結論或者超過法定期限不予答覆時間未超過60日。

看完上文大家應該瞭解社保工傷賠償程序了吧。只要有相關鑑定,找到有關部門就能解決。其實只要瞭解了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社保工傷賠償這件事並不難解決,也不會無處説理。只要大家對法律有一定的瞭解,法律必能保護大家的合法權益。不瞭解的法律知識可以諮詢律師以尋求幫助。

標籤:賠償 社保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