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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如何計算,工傷賠償的程序是怎樣的?

工傷賠償如何計算,工傷賠償的程序是怎樣的?

員工如果發生工傷事故,在經過了相應的傷殘鑑定之後,就可以根據鑑定的結果申請獲得對應的工傷賠償,那此時工傷賠償如何計算呢?如果單位拒絕向員工支付工傷賠償,員工要求工傷賠償的程序又是怎樣的?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工傷賠償如何計算?

1、醫療待遇的糾紛。勞動者因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在醫療期內可以享受如下待遇:含掛號費、治療費、藥費、檢驗費、手術費、住院普通牀位費、就醫路費等,由社會保險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如果企業沒有為工傷職工辦理工傷保險,上述醫療費用全部由其承擔。企業還應當承擔職工住院治療的伙食費,標準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支付。果由於企業的原因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或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2、工傷津貼待遇糾紛。從受傷之日起到醫療期終結時止,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工傷工資,標準按照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如果企業還存在剋扣、無故拖欠工傷工資的情形,同樣可以要求額外支付25%的工資賠償金。

3、其他各項工傷待遇糾紛。包括一次性殘疾補償金、殘疾退休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工傷辭退費)、安家補助費、遺屬撫卹金和供養直系親屬、配偶生活補助費等,以上各項具體工傷待遇項目的比例按照國務院新頒佈的《工傷保險條例》和當地的法規政策執行。廣東省範圍內的地方法規政策仍然按照《廣東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處理工傷、工亡待遇糾紛時有幾個問題需明確:要求各項工傷待遇必須先經過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傷殘等級鑑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則應當賠償所有工傷待遇。如果用工方不是勞動法合法主體,則不屬於工傷,其賠償範圍可以參照工傷處理。

二、工傷賠償的程序是怎樣的?

1、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工傷鑑定程序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窄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4、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審理程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8、申訴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知道了工傷賠償的計算標準,如果您不幸發生了工傷事故,可參照這些計算標準來向單位要求工傷賠償,如果單位拒絕了您的要求,您可在鑑定工傷後,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最終您對勞動仲裁的裁決結果不滿意,還可以因此提起勞動訴訟來依法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標籤:計算 工傷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