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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索賠程序該怎麼走呢

工傷索賠程序該怎麼走呢

職工受工傷後是要對其進行賠償的,但有些公司會在此時各種推脱,就是不給工傷職工進行賠償。受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就是能走上工傷索賠的道路,那麼工傷索賠程序該怎麼走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瞭解,下面小編就來告訴大家答案。

工傷索賠程序:

1. 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及傷殘等級的認定和鑑定分別需要兩個程序和兩個部門完成。

2. 工傷的認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 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鑑定,通過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按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4.工傷的等級一定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説了才算,雖然按參考標準,可以初步判斷為七至十級,但不能直接應用作為依據產生效力,所以要準確確定是幾級,還是要通過鑑定鑑定。

5.工傷期間的醫療費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賠償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條款執行: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與公司協商,如果不給,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公司索賠,如果公司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認定工傷後,公司想要不對工傷職工進行賠償幾乎是不可能的。即使躲的了一時也躲不了一世,工傷職工可以通過一些合法的途徑進行索賠。如果您在工傷方面有任何法律問題,都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會為您正確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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