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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能否代替勞動合同

協議書能否代替勞動合同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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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能否代辦

可以讓代理人去辦理,此時需要員工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授權委託書。內容為委託誰為本人辦理與某某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一事,有權代為簽字,最後註明簽名日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本人在場,但是單位單方解除時不需要本人在場的,只不過是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如果是協商一致,而員工又不想或者不能親自前往的情況下,員工就要委託各代理人代為辦理,用人單位要求嚴格還需要進行委託事項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