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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縣凌律師發表,民間借貸糾紛的民事上訴狀

上訴人陳某,男,1991年2月28 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號碼51302919910228XXXX,住四川省大竹縣,聯繫電話:

大竹縣凌律師發表 民間借貸糾紛的民事上訴狀

被上訴人楊某,女,1994年12月24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號碼42102419941224XXXX,住湖北省江陵縣,聯繫電話:

上訴人陳某與被上訴人楊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大竹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不服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2023)川1724民初XXX民事判決書,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依法撤銷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2023)川1724民初XXX民事判決,改判上訴人不償還被上訴人楊某借款人民幣115960元,大寫:壹拾壹萬伍仟玖佰陸拾元。

2、本案上訴費用及一審案件受理費均由被上訴人楊某

擔。大竹律師 大竹縣律師 大竹民間借貸糾紛律師

事實和理由: 

一、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陳某返還被上訴人楊某借款115960元明顯錯誤。具體理由如下:大竹刑事律師

1、上訴人陳某在一審法庭當庭陳述,自己向楊某出具的承諾書,系雙方為了將來結婚而出具的,不是借貸,該承諾書的性質應認定為單方承諾,承諾的是給付彩禮,因雙方未締結婚姻,則彩禮不復存在。而一審法院認定該承諾書的性質為借款,明顯錯誤。大竹縣離婚律師

2、一審法院認定陳某楊某借款12萬元事實,明顯錯誤。

在一審中通個雙方當事人的舉證,均不能證明楊某出借給陳某借款12萬元,楊某的舉證僅能證明楊某共計向陳某轉賬111255.73元(指扣除陳某楊某的轉賬),楊某在一審也認可陳某通過另外一個微信向其轉賬4040元(指扣除陳某楊某的轉賬),即楊某僅能證明的金額為107215.73元,也沒有120000元,且沒有其他證據證明交付了12萬元借款給陳某。因此,一審法院直接認定陳某楊某借款12萬元明顯錯誤。

3、一審法院認為出具承諾書時,系雙方算賬後認可的借款金額明顯錯誤,在一審中楊某並未提供任何雙方核算的證據材料,陳某在一審中也未認可出具承諾系雙方經核算認可的借款金額。而一審法院直接認定出具承諾書系雙方核算後認可的借款金額,明顯錯誤。

4、一審法院將楊某在當庭陳述為陳某購買了一台1萬多元的電腦,在楊某未提供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直接認定楊某陳某購買了一台電腦,並將1萬多元認定為借款,明顯錯誤。

在一審中楊某提供的轉賬記錄,扣除陳某向其轉賬的金額後為111255.73元,若加上購買的電腦1萬多元,則總金額也超出12萬元,而一審法院直接認定購買了一台電腦1萬多元明顯錯誤,且陳某在一審中認可楊某購買了一台電腦,但是該電腦不是給陳某使用,該電腦一直在楊某處,但是一審法院在楊某未提供任何證據材料的情況下,直接認定該1萬多元的電腦作為借款,明顯錯誤。

綜上,上訴人認為原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認定的事實錯誤,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從而導致判決結果錯誤。故上訴人依法向貴院提起上訴,望依法支持其上訴請求

此致

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