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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失業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失業金嗎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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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可以領失業金嗎

合同到期,自願不續簽不可以領取失業金。失業保險領取條件: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辦理失業保險業務機構申領手續(一般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就業服務機構)。一旦超過了60日不予辦理。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