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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失業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失業金嗎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失業金嗎?這個問題是許多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到期時都會想到的。根據本站小編蒐集到的資料,是否有失業金需要分兩種情況看一種是自己主動解約,另一種是公司提出解約。下面請看具體法律規定。

一、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失業金嗎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條件,即使繳費時間滿一年也不可以領取。

按《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因此,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後即使存在不續簽的情況,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終止之後,其實勞動者也不一定能夠領取到失業金。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有哪些情形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失業金可以領取,但是需要還符合領取失業金的其他條件,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且需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

由此可見,大家提出的問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有失業金嗎?應該得到了解決。如果是自己主動向用人單位提出接觸勞動合同,則無法領取失業金。但是,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有失業金領取,且還有一定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