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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不交社保嗎

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不交社保嗎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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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不交社保違法嗎?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從以上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看出,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不交社保是違法行為,建立勞動關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違法,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依法用人單位將因他的違法行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簡單説要向勞動者支付兩倍工資,最多1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