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孕期勞動合同順延,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簽訂

孕期勞動合同順延,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簽訂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孕期勞動合同順延

所謂順延是指對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勞動合同期限已屆滿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自動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即相應情形消失後勞動合同到期,可以視為是勞動合同期限的變更;

續簽是指現在的勞動合同到期後,重新簽訂一個新的勞動合同,包括期限等合同條款可能都會變更。

這個與保險沒有聯繫,順延至哺乳期結束。按勞動法精神,哺乳期為產後1年。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與個人都需要考慮是否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其實像您現在的情況公司可以選擇勞動合同順延或續簽,若其選擇順延,則可能有兩種考慮:一是等到哺乳期結束後再決定是否和您續簽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到期後和您終止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