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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要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者有效解決勞動糾紛的法律途徑之一。那麼,作為勞動者要怎樣申請勞動仲裁呢?而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您要清楚有些勞動糾紛,一旦申請了勞動仲裁就會產生一裁終局的效果。那勞動仲裁一裁終局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闡述。

勞動者要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一、勞動者要怎樣申請勞動仲裁

1、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委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5日內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並説明理由。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做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2、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當事人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提出迴避申請。

3、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4、對於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明確且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的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決先予執行,移送人民法院執行(可以不提供擔保)。

5、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經批准可以延期但不得再超過15日。

二、勞動仲裁終局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設立終局裁決是為了提高仲裁勞動爭議的效率。勞動仲裁的終局裁決,裁決書自做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兩類:

1、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12個月金額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對於這些勞動爭議案件的裁決,除非仲裁裁決存在法定違法事由,否則用人單位不得再就該裁決提起訴訟。但是,勞動者對此類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除法定終局裁決的案件外,勞動爭議雙方對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綜上,是關於“勞動者要怎樣申請勞動仲裁”以及“勞動仲裁終局的情形有哪些”的有關勞動仲裁的法律內容,希望對解決您的法律糾紛能有一定的幫助。在實踐中,勞動仲裁的申請也不是任意的,糾紛當事人必須要帶齊法定材料,通過法定程序才行。如果您不知道應該帶哪些材料、走什麼樣的法律程序,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