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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該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論是因為什麼原因發生糾紛,最好都及時解決,而其中比較便利的解決方式就是仲裁,那麼作為勞動者該怎麼申請勞動仲裁呢,如果過了勞動仲裁時效怎麼辦,仲裁委員會還會受理嗎,這些問題我們會在下文為您一一講解。

勞動者該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一、勞動者該怎麼申請勞動仲裁

在調解不成或不願調解時,當事人應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在申請時應提交申訴書,並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

勞動仲裁申訴書中應載明以下事項:申訴人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稱、職務;被訴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申訴的事項、理由和要求;證據、證人姓名和地址。如果當事人由代理人代為申訴,須同時提供授權委託書,以證明代理人的資格和代理權限。

二、過了勞動仲裁時效怎麼辦

一些當事人由於種種原因而耽誤了勞動爭議的申訴時效,勞動仲裁委員會應當區別情況,分別處理:

(1)對無正當理由超過申訴時效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就喪失了申訴的權利,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例如,因地震、水災、火災等現象產生的或者因戰爭或其他類似的軍事行動等社會現象而產生的情況。“其他正當理由”則範圍很寬,例如當事人不知道有仲裁委員會而向其他部門申訴延誤時效或者生病,或者童工的法定代理人未確定等等,至於“理由”是否正當,則應由仲裁委員會認定。

(3)申訴時效屆滿還要查明有無申訴中止的情況。如果扣除中止時間後不超過申訴時效的,仲裁委員會應依法受理。

超過申訴時效的勞動爭議應分以上三種情況處理。

勞動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很多,勞動者需要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一個較好的解決方式,在實踐中很多勞動者都選擇勞動仲裁來解決勞動爭議。那麼勞動者該怎麼申請勞動仲裁呢,如果過了勞動仲裁時效怎麼辦,勞動仲裁委員會還會受理這一勞動爭議嗎,如果不受理的話能不能直接起訴呢,這樣的問題不妨請教專業的律師,更可以請律師幫忙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