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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調店員工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約定了上班地點、崗位的,如果要變更就要雙方協商達成一致,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具體的上班地點、崗位的,單位有權根據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需要調動人員,如勞動者不服從安排,單位可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不同意調店員工如何處理

《勞動合同法》

第35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標籤:員工 同意 調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