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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無故辭退員工如何收集證據

公司非法辭退員工的取證:

公司無故辭退員工如何收集證據

1、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裏面體現,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