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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找哪個部門處理,拖欠工資有什麼責任

欠薪可以説是當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糾紛最多的情況了,尤其是在一些建築工地上,經常出現拖欠民工勞動報酬的情況。而此時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自然需要積極來才處理糾紛,追討報酬。那一般欠薪找哪個部門處理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欠薪找哪個部門處理 拖欠工資有什麼責任

一、欠薪找哪個部門處理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二、公司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

“拖欠”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的工資發放時間而未付給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下列情況不屬於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的有:

(一)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正常支付工資;

(二)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的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

單位拖欠工資應當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呢?

用人單位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可責令其支付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及其1至5倍的賠償金。由此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委員會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應支付的工資報酬及其25%的經濟補償。

對於勞動者來講,在公司上班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取勞動報酬,而此時要是單位有拖欠工資的情況,勢必會對勞動者及其家人的生活造成影響,這是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至於欠薪找哪個部門處理,從法律中的規定來看一般是到當地的勞動執法檢查大隊進行投訴,而也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者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者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