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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一、週末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週末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在勞動法上,根據不同情況加班,公司需要支付的工資標準如下:

1、平時加班的,單位要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作作為報酬;

2、休息日加班,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作為報酬;

3、年休假加班,須經職工本人同意,如加班應該按照職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所以,在週末安排了加班的,實踐中通常是給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那麼就要按照上面的規定,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加班工資。如果安排勞動者延長勞動時間,就按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勞動工資。

當然,現在很多公司都會安排週末加班,但是實際給員工的工資是較少的,要是損失的加班工資較多,那麼建議可以積極走下面的勞動糾紛解決途徑處理:

1、試着先找公司協商

其實如果不是被公司少發很多的加班費的話,那麼最好首先試着先協商解決,畢竟這個比較節省時間、精力。加上加班費這個問題要不是很大的,那麼也不至於小題大做,還是儘快、高效解決較為合適。

2、找相關部門調解

如果説你們雙方不能協商一致,但也想繼續要求有關機構調解。一般地,當事人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去申請勞動仲裁

不願協商也不願意調解,或者是採用這兩種方法都不能解決的,那麼現在最好就是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去申請勞動仲裁。

4、去法院提起訴訟

要是在經過上面等一系列的動作之後還是沒能解決你的問題的,而你所受到的這種加班損失又多的,那麼建議最好在必要的時候,將所收集到的證據拿到法院去起訴。注意的是,一般你要參加訴訟的,都得先走完勞動仲裁之後才可以,要是沒過這個的,那就是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的。

二、加班費應以什麼為基數計算

1、一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2、二是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三是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同時,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實行月工資制的用人單位日工資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進行折算,小時工資在日工資基礎上除以8小時進行折算。

單位安排在雙休日加班,可以説情況比較特殊了。在這樣的情況下,若是之後單位又進行了補休的話,則此時是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費的。但要是支付加班費的話,至少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來支付,存在少給的情況,員工可以積極採取措施來維權,比如與公司協商溝通、申請勞動仲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