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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假日加班不給加班費該怎麼辦

一、節假日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節假日加班不給加班費該怎麼辦

公司不給加班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二、用補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嗎?

判斷用人單位安排補休是否合法,需先了解勞動法關於補休的適用條件。《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從勞動法的規定可以得出結論,補休僅適用於休息日加班,平時八小時外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的,應當支付加班工資,不能以補休代替。

依據《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一般只允許在週末加班之後調休,這樣的情況下單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費。但如果是其他時候安排加班又進行了調休的話,則也是需要支付給員工加班費的。至於節假日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實踐中,很多用人在安排員工加班後很少會向員工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如果您有遇到這樣的情況,您可以向單位主張加班費,如果單位無理拒絕,您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追討您應得的加班。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