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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加班加班工資計算是怎麼樣的?

一、週末加班加班工資計算是怎麼樣的?

週末加班加班工資計算是怎麼樣的?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1、按規定,每月工作日為20.83天。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超過算加班。每週加班時間不超過36小時。

2、每週超過40小時,就算加班。並非每週都是要休息兩天的,只要不超過40小時就可以了。

3、休息日加班,應付200%的工資。平時加班是150%。

二、節假日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節假日許多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正常上班工作,可節假日加班,應按什麼標準取酬?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劃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市、區、縣勞動保障局批准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按上述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週末是屬於國家規定正常的休息日,如果單位要求加班,那麼必定就需要支付一筆加班的費用,而給予的標準就會按勞動者正常的工資來進行合理計算,如果單位只要象徵性的給一點或者是用物品代替,那麼這種行為是完全違反了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