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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怎麼規定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間,就是指用人單位在什麼時候訂立勞動合同。依據其與勞動關係的建立來看,分為三種情況:

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怎麼規定的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時訂立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在開始使用勞動者的同時,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這種情況下,勞動合同生效和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的同時發生。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建立勞動關係後一個月內訂立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在開始使用勞動者沒有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而是在已經使用勞動者的情況下,從開始使用勞動者之間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先使用勞動者,然後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建立勞動關係前訂立勞動工合同。即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在勞動合同訂立後一段時時間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先和勞動者訂立了勞動合同,過了一段時間才使用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需要確定的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確定建立勞動關係的話,是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的,而勞動合同簽訂的時間可以是啊,確認建立勞動關係的時候進行簽訂也可以是在建立了勞動關係後的一個月以內進行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