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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續簽需提前寫離職單嗎?

一、合同到期不續簽需提前寫離職單嗎?

合同到期不續簽需提前寫離職單嗎?

合同到期不續簽無需提前寫離職單,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員工寫離職申請的,公司的行為不合法,勞動者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勞動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嗎

勞動合同到期了,需要及時去辦續簽,要麼就解除合同。而且,在合同到期的時候,一般公司需要確定續不續簽,不續簽的話需要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不過,實踐中,勞動者離職通常要辦下面的手續:

1、如果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現在需要提前三十日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等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接到消息後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再由人力資源部通知你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才視為完成。

4、工資中有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5、人力資源部統計你本月考勤,然後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所以,當勞動合同到期的時候,勞動者雖然可以一走了之,但相關手續還是要及時去辦的。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勞動合同方面的一些規定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如果勞動合同已經到期的話,可以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然後繼續的簽訂勞動合同,當然如果選擇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話也是可以離職的,這個時候並不需要提前寫好離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