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對於童工有效嗎?
近年來,在媒體的報道中我們經常能看到非法使用童工的報道。我們的企業往往唯利是圖,將童工當成易管理、剩餘價值高的廉價勞動力,大量非法僱用童工,惡劣的勞動環境,長時間的繁重勞動,嚴重危害了兒童的身心健康。那麼,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對於童工有效嗎?
一、童工的定義
在中國,童工是指未滿16歲,與單位或個人發生四川涼山學生被拐做童工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的少年、兒童。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激烈變遷,童工現象已經成為我國社會的一種客觀存在,是現實社會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作為兒童羣體的一部分,童工的生存條件和發展環境十分惡劣,其基本的生存權、發展權、被保護權得不到保障。
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童工有效嗎?
關於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規定: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於2002年9月18日國務院第6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户(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以下統稱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第三條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護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給予批評教育。
第四條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時,必須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對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錄用。用人單位錄用人員的錄用登記、核查材料應當妥善保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對於童工有效嗎?兒童是祖國未來的花朵,每年的06月12日是"世界無童工日"。保護兒童,需要從我們每個人身上做起。在企業勞動力使用的問題上,我們要懂法、守法,我們應該清楚地明白合同對於童工是無效的,使用童工突破法律紅線的違法行為。
-
勞動合同到期能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
-
解除合同後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嗎
律師解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後,如果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或者勞動者違反競業的限制約定的。如果是用人單位違約的,則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其支付違約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
哪些叫勞務合同糾紛
律師解析:勞務合同糾紛是指勞務合同糾紛是在勞務合同的基礎上所發生的用工單位與勞務公司(或勞動者)之間的爭議。在發生勞務合同糾紛時,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務合同是指勞務提供人與勞務接受人依照法律規定簽訂協議,勞務提供人向接受...
-
怎麼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可以按照以下辦法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先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足額的經濟補償金後,再與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