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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間能被辭退的情形是什麼

一、勞動合同期間能被辭退的情形是什麼?

勞動合同期間能被辭退的情形是什麼

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適用這一情形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規章制度的內容必須是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而且是通過民主程序公之於眾。

(2)勞動者的行為客觀存在,並且是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何為“嚴重”,一般應根據勞動法規所規定的限度和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規定的具體界限為準。如違反操作規程,損壞生產、經營設備造成經濟損失的,不服從用人單位正常工作調動,不服從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管理,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散佈謠言損害企業聲譽等,給用人單位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和管理秩序帶來損害。

(3)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處理是按照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辦理的,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即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沒有按照崗位職責履行自己的義務,違反其忠於職守、維護和增進用人單位利益的義務,有未盡職責的嚴重過失行為或者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使用人單位有形財產、無形財產遭受重大損害,但不夠刑罰處罰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職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負責而經常產生廢品、損壞工具設備、浪費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二、員工遇到公司勸退怎麼辦?

1、如果被單位勸辭,您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張不上班,單位口頭同意也不行,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最好是書面證據,也可以是手機短信等)不上班是單位的同意才可以考慮選擇不上班。根據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 任何經濟補償,因此,不要不注意這個問題導致這個嚴重的後果。

2、如果一旦爭議已經產生,您一定想好辦法補救,證明當初不上班不是你故意曠工,而是用人單位的授意,可以通過人證,最好再輔助於其他證據,往往是比較容易取得的證據。

3、再有,如果單位以您曠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為由開除您,您就要看看該規章制度指定的民主程序和是否對你有公示,如果你從來沒有見過這個規章制度,那依據它對你做出的開除決定你可以質疑他的合法性,提出異議。

勞動合同的期限其實對於勞資雙方的合作關係本質上沒有多大的影響的,在約定的期限內公司完全可以主動的辭退該職工,職工在期限內也可以主動的提出離職。可是對於勞動者本人來説一定要搞清楚公司辭退自己的真實原因,在勞動合同的期限內就絕對不能辭退職工的這種説法是無稽之談。

標籤:辭退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