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工地工傷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



工地工傷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

一、工地工傷賠償的範圍是怎樣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傷的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交通食宿費: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康復治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4、輔助器具費: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5、停工留薪: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6、護理費:(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7、傷殘補助金: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二、工傷賠償的流程是什麼

1、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及傷殘等級的認定和鑑定分別需要兩個程序和兩個部門完成;

2、工傷的認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鑑定,通過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

4、工傷的等級一定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説了才算,準確確定是幾級,還是要通過鑑定鑑定;

5、工傷期間的醫療費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賠償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條款執行;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不給,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用人單位索賠,如果用人單位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標籤:賠償 工傷 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