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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工程款拖欠訴訟

在追討工程款拖欠糾紛的時候,訴訟是一種比較好的方式,同時也是很多人都會選擇的方式。那你知道如何進行工程款拖欠訴訟嗎?訴訟就是我們所説的打官司,當然會涉及到起訴、訴訟時效以及證據等問題。接下來,本站就來告訴你答案.

如何進行工程款拖欠訴訟

一、訴訟時間的掌握

企業應選擇起訴的最佳時機: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驗收並簽字蓋章後;在施工程出現拖欠或嚴重拖欠時。應當及時、準確、堅決地採取法律手段,嚴防被動起訴。

二、提起訴訟的必要條件

1、準確選擇被告。

在提起訴訟之時只要選擇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方式的任何當事人,包括一人或幾人作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選擇的首要標準或前提條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證據資料必須充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為週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合同法律關係比較複雜,而且糾紛一旦產生,業主方常以質量、工期等進行反索賠抗辯,更加增加了訴訟的難度,所以我們在訴訟前必須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證據資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層次、多方位地進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訴。

3、準確合理的訴訟請求。

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建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法釋(2002)16號(下稱簡稱《批覆》)頒佈實施以來各地法院已經有許多判例説明,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是可以作為一項獨立的訴訟請求提出的,所以為保障訴訟後利益的最大化,當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訴訟請求時,儘量同時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優先受償權這一請求。

4、訴訟請求的範圍。

通過大量的案件分析發現,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時,訴訟請求僅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訴訟費,很少提及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在訴訟案件中,只要當事人能夠舉證,法院是支持違約金、律師費、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的。違約金、律師費等少有請求,這主要的原因是:承包方認為在目前“買方市場”的環境中,“買方”只要支付了工程款就已經萬幸了。在建築市場利潤率越來越低的情況下,我們必須據理力爭。

三、重視訴訟保全在訴訟中的作用

如何保證訴訟勝訴後,自己的合法權益得以實現呢?關健的一步是必須在訴前或訴訟中採取訴訟保全的措施。何謂訴訟保全呢?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開始後,或者訴訟開始前,為保證將來判決的順利執行,而對當事人爭議的財產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產所依法採取的各種強制性保護措施的總稱。之所以在訴訟實踐中重視財產保全措施,其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判決生效後能順利地得到全部執行,從而切實實現勝訴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否則,法院的生效判決便有可能成為無法執行的一紙空文,當事人因勝訴而贏得的利益也根本無法得到實現。

四、運用工程鑑定的技巧,保證工程造價鑑定的結果有利於己方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證據規則”)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提出鑑定的時間應在舉證期限內,因而這就涉及到一個提出鑑定時間和需不需要提出鑑定的技巧問題,有下列幾點可供參考:

1、如果是招標中標的工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計算,合同已約定具體價款一次性包死的話,視為工程造價已經約定,可以不再提出工程鑑定。

2、發生爭議前,雙方已共同委託工程鑑定機構進行造價審價的,或一方委託的造價審價結果已經另一方書面確認的,可不再申請重新鑑定。

3、雙方已經對工程款達成協議,而發包方延遲付款的,可不申請鑑定。

4、可事先準備工程款鑑定的申請書,待到雙方在庭前交換證據時,如發現發包方提出工程款數目和自己核算的數目相差甚遠,則必須當庭提出鑑定申請。否則,如數目相近,可不用提出鑑定。因為要不要提出鑑定和誰先提出鑑定,這不僅涉及到一個誰先預付鑑定費的問題,更涉及到案件的訴訟時間問題。首先,鑑定時間是不計入審理期限的。其次,辦理鑑定本身也存在着一個對自己不利的變數,從承包方的債權實現的時間和利益出發,應學會巧妙地運用鑑定的技巧。再次,一旦承包方提出鑑定的申請,就必須積極、及時地準備蒐集相應完整的證據材料,包括設計圖紙、施工資料等,特別是對已方有利,可增加工程造價的雙方簽證資料,或在履約過程涉及工人工資或材料價格上漲等因素的資料,適時提供給鑑定機構,保證工程鑑定的結果有利於已方。

五、針對發包方以工期和質量問題提出的反索賠從多角度進行抗辯

在追索工程款的訴訟中,被告發包方提出反訴的最常見的理由無非兩點:第一是工期問題,證明承包方遲延竣工使其造成損失;第二,是工程質量,即某些方面存在質量瑕疵或未完工等。針對第一個問題,可從以下多個角度予以發掘加以抗辯:

1、發包方是否有拖延支付工程進度款的行為。拖延支付工程進度款是建築行業發包方普遍存在的通病,如有證據予以證明其遲延支付,則根據法律規定,承包方可順延工期。

2、發包方有無出圖時間拖延。因為承包方只能根據發包方提供的圖紙進行施工,如果發包方的出圖時間拖延,勢必造成承包方無法按計劃進行施工,也很可能會停工待圖,工期也必然延長。

3、發包方有無單方面設計變更。因為發包方單方面的設計變更,很可能會造成承包方的施工計劃受到打亂,返工、改造,也會使工作量增加,直接造成工期延長。

4、發包方有無額外增加工作量。工作量增加無疑可使承包方順延工期。

5、發包方的圖紙會審時間有無拖延。因為圖紙的會審需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及承建單位參加,如因發包方單方面拖延,無疑會影響工期。

6、發包方的供料是否及時,有無經常變動。因為供料的不及時和變動都必然會影響工程進度,進而影響工期。

針對工程的質量問題,認為可從以下幾個角度予以抗辯:

1、是否是由設計方面的缺陷造成的。因為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上的錯誤或疏漏將一開始影響工程建築的質量,如結構設計上的錯誤將直接帶來建築物沉降、裂縫等結構性缺陷。如果是這一原因造成,承包方不用承擔責任。

2、是否屬於發包方提供的材料缺陷或發包方自己分包的工程質量缺陷所引起。

3、是否屬於使用不當所引起。因為隨着建築物使用功能的日趨多樣和複雜,對建築物如何使用和維修顯得越來越重要,使用或維修不當都可能造成建築物的重大損害。

六、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的到期債權予以強制執行

在目前的審判實踐中,承包方往往沒有提起代位權訴訟,而是直接起訴發包方,由法院判令發包方償還所拖欠承包工程款,在執行過程中承包方往往發現發包方根本無力償還,但發包方對第三人仍享有到期債權,對此,我國有關法律通過執行程序中的司法救濟手段對承包方的利益進行了保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61條規定“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履行通知必須直接送達第三人。”即只要發包方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法院就可以追加其為本案的被執行人,要求其直接向承包人履行債務。

想要打贏工程款拖欠訴訟,追回所欠的工程款,在訴訟開始之前最好就要準備好相應的證據材料,而且要足夠充分才行。另外,也需要當事人認真分析訴訟過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問題,這樣才能做到應答自如。總之,工程款拖欠訴訟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最好還是聘請專業律師來為你提供法律幫助,這樣還能幫助你爭取更多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