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對於兼職需要交税嗎
現在很多大學生會在校做一些兼職,來鍛鍊自己,那麼兼職需要交税嗎?兼職肯定是要交税的,國家税務總局也出台了有關個人兼職税收的相關文件,其中指出個人兼職所得的收入,應該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這個税收的標準和普通勞務報酬税收是一樣的,一般是800以上開始徵收税。
兼職需要交税嗎?
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兼職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税的問題,可以分為兩種情況考慮:
1、兼職屬於工資薪金收入:兩處工資合併一起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如果兩處分別計算的話,可以通過一處為主或者個人住所的的税務機關補交未曾交足的個所税;
2、兼職屬於勞務報酬性質的收入:兼職工作按照勞務報酬計算個人所得税,超過800元部分,按20%計算個所税。因為,個人所得税是分項目計算的。
所以勞務報酬收入和工資薪金收入是分別計算個所税的。個人所得税的徵收範圍從來就不僅僅侷限於工資一項,個人的每一筆財富增值基本都會產生所得税的問題。不過由於各類兼職的特點不同,因此收入所屬的類別也不同,帶來的結果是個税的計算方法也不同。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問題的批覆》(國税函[2005]382號)中指出:“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税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税。”這一規定看上去,如果是兼職收入,必須作為勞務收入納税。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可見,勞務報酬的税率是比較高的。不過,不是説你所有拿到的錢都是應税收入。同法規定:“應納税所得額的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中還有這樣一條:“個人所得超過國務院規定數額的,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具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的,納税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納税申報。”如果兼職都算是勞務報酬的話,怎麼還會有兩處以上取得的工資呢?因為現實中存在同時在兩處以上單位任職和受僱的情況,如非全日制工等。但大多數的兼職都並非此種情況。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印發〈徵收個人所得税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4]89號),工資、薪金所得是屬於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大多數兼職具有較強的獨立性,如兼職翻譯,他僅僅以翻譯勞動換取報酬,而不需要遵守翻譯公司的員工規章制度。
至於C2C的交易收入,這種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上規定的財產轉讓所得,依法仍應該納税,其税率是20%。不過它的應税數額並非指賣出的價格,而是“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簡單來説,就是減去成本以後的利潤為應税數額。
根據新修改的税法,上述這些收入還是以個人自行申報為原則,畢竟通過現有的税務稽查體系,要發現一些隱性收入,還有一定困難。不過隨着税務管理體制的完善,未來總有一天,公民税務個人申報會成為一項重要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
可以知道兼職所得的報酬也是被歸於勞務報酬類別的,並且是按照勞務報酬標準來進行徵税的。勞務報酬是以階梯式收税,以800為個人徵税起點,超過800的徵收所得勞務報酬的20%作為個人應交税費。如果您還有相關問題,也可以諮詢本站律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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