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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籤勞動合同的好處有什麼?

不籤勞動合同的好處有什麼?

一、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公司有什麼好處

1、沒有好處,只要勞動者能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企業一樣需要履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同時還要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實踐中,員工要找到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非常容易的。

2、勞動法律法規偏向於維護勞動者的權益,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一些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但又對用人單位有利的條款,所以簽訂勞動合同也是企業的自我保護。

用人單位無法保護自已的商業祕密。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護,也可以約定競業限制的保護。比如,對簽訂保密協議的職工,可以用脱密期的方法來限制職工的隨意辭職。沒有勞動合同,也就不可能有這些合法的限制了。

用人單位仍然要為勞動者支付社會保險費。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只要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要為勞動者辦理相關手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沒有勞動合同,勞動者只要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查實後,用人單位仍然要補繳社會保險費,且相關責任人還要接受處罰。

二、因勞動者個人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不能簽署的,將產生如下法律後果: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薪酬;

(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支付兩倍的工資及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共同的法定義務,勞資任何一方不籤勞動合同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

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都在不斷的健全,不僅會規範公民的行為,同時也會保障公民的各項權益,如果在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的各項權益也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所以在這裏提醒各位,一定要及時的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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