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的借調是什麼意思
一、勞動合同中的借調是什麼意思?
借調,是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作需要而採取借調工作人員的形式。通常由借調單位和被借調單位之間簽訂借調合同。合同中一般應明確規定被借調者的人數,借調事由,借調期限,借調期間的工資待遇、勞動保險和生活福利待遇。一般來説,被借調者在有關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方面享有與借調單位職工的同等待遇,但仍屬被借調單位編制,如遇調資、提職、職稱評定則享受被借調單位人員同等待遇。借調合同期滿,被借調者仍回原單位工作。借調期間工齡連續計算。
通常情況下,在借調期間,被借調員工通薪資福利仍屬原任機構體制內的人員,並享有原任單位提供的員工應享有待遇;但在個別情況下,其薪津與福利亦有可能依借調單位體制有所調整,或由借調單位將薪酬反饋給原單位進行發放,由借調單位與被借調單位協商解決。
二、勞動合同陷阱注意哪些內容?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人士介紹,常見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幾種,經驗不足的求職者應警惕:
1、口頭合同。
具體表現在一些用人單位與求職者就責、權、利達成口頭約定,並不簽訂書面正式文本。一些求職心切、涉世未深的大學畢業生極易相信用人單位種種“許諾”。這種口頭“合同”是靠不住的,一有“風吹草動”,這些口頭許諾就會化為泡影。
2、格式合同。
即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勞動部門制定的合同示範文本事先打印好的聘用合同。從表面上看,這種合同似乎無可挑剔,可是具體條款卻表述含糊,甚至有多種解釋,一旦發生勞務糾紛,用人方總會按照“合同”為自己辯護,最終吃虧的還是應聘者。
3、單方合同。
一些用人單位利用應聘者求職心切的心理,只約定應聘方有哪些義務,違反約定要承擔怎樣的責任,毀約要交納違約金等,而合同上關於應聘者的權利幾乎一字不提。如果簽訂這樣的合同,無疑是將自己送上“案板”,任用人單位“宰割”。
4、生死合同。
即一些危險行業用人單位為逃避應該承擔的責任,常常在簽訂合同時,要求應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協議”,即一旦發生意外,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簽訂這種合同,真的發生意外事故後,恐怕交涉起來會有更多的麻煩。
5、“兩張皮”合同。
有些用人單位懾於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往往與應聘者簽訂兩份合同,一份合同用來應付勞動部門的檢查,另一份合同才是雙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來應付檢查的合同是用人單位一手炮製的,連簽名也是假冒的,應聘者不但見不到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這份合同的存在。而雙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陽光之下的,因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隻有利於用人單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武器。一旦掉進合同陷阱,不僅會失去自己的尊嚴,同時也會失去本應該得到的利益。因此,有關人士提醒廣大求職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再籤
通常來説,借調肯定都發生在兩家有緊密合作的公司或者本質上就屬於母子公司之間的這種關係。一般情況下在借調合同到期之後,被借調的人員還會返回原用人單位,但是這不是強制性的,也許借調到新用人單位之後,根據借調人在新用人單位的各方面的發展狀況和實際情況,會留在新用人單位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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