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雙方都是公民嗎?
一、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雙方都是公民嗎?
不能,只能是人與用人單位之間才能簽訂。人與人之間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以提供勞務內內容而簽訂的協議。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記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後,勞動者就成為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服從用人單位對勞動過程的指揮管理,他的勞動被看做是用人單位全部勞動的一部分,二者的關係具有從屬性。勞動合同的內容約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職工完成的工作是整個勞動過程中的一部分。
二、簽訂勞動合同時造假如何處理?
有以下幾種處理辦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糾紛,勞動合同可以作為重要的證據提交,如果用人單位作假,屬於偽造證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因此,誰主張勞動合同造假,誰就需要承擔證明合同有假的舉證責任。
三、簽訂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平等自願的原則平等,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願,是指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雙方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見,是雙方當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在各自充分表達了意見,經過平等協商而達成的協議。
(二)協商一致的原則所謂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全部內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由雙方當事人共同討論、協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見後確定。
(三)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合法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原則是勞動合同有效並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前提條件。合法原則的基本要求包括: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所謂主體合法,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合法。
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不可以都是公民,在簽訂勞動合同過程中,如果發現用人單位造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也可以去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出現勞動爭議,假的勞動合同被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用人單位屬於偽造證據,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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