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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怎樣要求補償金?

沒有勞動合同怎樣要求補償金?

在職場中,有許多公司為了少擔責、不給員工發獎金而採取不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這就給很多人帶來了困惑。如果是短時間的用工還可以,對於長時間的工作,沒有勞動合同將給雙方帶來麻煩。但是沒有勞動合同員工也可以要求補償金。下面小編就向大家傳授一下沒有勞動合同怎樣要求補償金。

一、沒有勞動合同怎樣要求補償金?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籤書面勞動合同是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及時籤勞動合同是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如果在沒有籤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將勞動者解僱了的話,那麼還是要向勞動者支付一定的賠償。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沒簽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二、沒有勞動合同怎樣要求補償金的相關法律條文: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

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我國大力保護員工的勞動成果。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只要有能證明雙方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員工也可以要求補償。只要員工在合理的期限內拿着相應的證件去相應的機關單位辦理手續請求補償金相信就一定能要到。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只要真心付出過就一定會受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