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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現在還有終身制勞動合同嗎

在我國現在還有終身制勞動合同嗎

每個人對於勞動關係的理解都是不一樣的,有一部分人員當然就是希望能夠找到一份特別安逸的穩定的工作,而有人不斷的跳槽也是希望能夠尋求突破自己的。在市場經濟的促動下,國家公務員的用工關係也已經進行了改變,可是現在還是有人特別的關心在我國現在還有終身制勞動合同嗎?

 、在我國現在還有終身制勞動合同嗎?

沒有終身這個合同概念。應是無固定期限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是鐵飯碗?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不等於“終身制”、“鐵飯碗”。

終身制是指在計劃經濟時期,勞動者一旦與公有制企業建立了勞動關係,企業就要對職工負責一輩子。職工退休後企業依然要負責,直至職工死亡還要負責殯葬和遺屬的生活等問題。

隨着計劃經濟被市場經濟所取代,隨着勞動關係的市場化,這種“終身制”、“鐵飯碗”早就被打破了、消失了。

通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建立的勞動關係並不是“終身制”,它只是有明確的建立時間而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是相對長期穩定的勞動關係,是有條件的長期僱用制度。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的就業年限範圍內、有勞動能力,在勞動者沒有嚴重過錯、沒有喪失勞動能力、企業沒有嚴重經營困難的情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保證勞動關係相對長期穩定,甚至到勞動者退休。

想要問的也就是如今我國勞動關係當中的鐵飯碗吧,現在任何性質的單位都不存在着終身制的勞動合同。就算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也會因為一些原因提前解除的,終身制的勞動合同很容易使公司和職工就特別安逸於當前的這種狀態,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簡直就是災難,因為優勝劣汰才是正常的市場競爭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