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公司申請解除員工勞動合同?
一、如何向公司申請解除員工勞動合同?
1、 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2、 達成一致: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
3、 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
4、 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還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經濟補償;
5、 勞動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後,勞動合同按雙方約定解除;
6、 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7、 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二、解除勞動合同後社保的處理方式
1、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應憑《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和《失業證》(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2、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失業期間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封存,繼續計息。重新就業後應繼續繳費,前後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儲存分別合併計算。
三、解除勞動合同後檔案如何處理?
如果原單位有人事存檔權,直接從原單位調出;原單位沒有人事存檔權,從原單位在人才中心或職介建立的集體存檔户中調出。從原單位集體存檔户中調出檔案,需要原單位開具同意調出的確認函。
檔案調出的另一個前提是,需要有新的存檔接收單位,並由新的存檔單位開具調函。新的存檔單位可以是個人的新公司(具有人事存檔權的單位)或新的人才集體户(不具有人事存檔權的單位)或個人存檔户(個人可以把自己的檔案存入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職介)。
如果暫時沒有新的接收單位,也可以把檔案暫時仍保存在原單位。建議和原單位很好的溝通。
不管是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是否在有效期間勞動者他都享有自主擇業的權利,因此勞動者只要想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只要協商一致,就可以按照協商的日期來離職,不用非提前30天通知,但如果沒有協商,勞動者單方面想離職,就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到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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