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勞動合同定義是什麼?
續簽勞動合同定義是什麼
勞動合同的續訂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繼續簽訂與原勞動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什麼是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由於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出現,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當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一方不得強迫另一方延長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一方不得強迫另一方延長勞動合同期限,延續勞動合同的效力。
續簽勞動合同需要什麼條件
續簽勞動合同必須符合以下法律要件。
(1)當事人雙方是原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任何一方當事人發生變更的,都只能產生新的勞動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的續訂。
(2)嚴格他説,合同內容(除合同起至期限)沒有發生任何變化。然而,合同主要內容與原合同一致的,也是勞動合同的續訂。
(3)當事人須經過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對原合同內容沒有異議,就合同續訂後的期限達成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強迫對方意願,或附帶不合理的條件迫使對方續簽合同,以自己的意志決定另一方的意志,甚至採取非法手段。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雙方同意續簽合同,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與之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是續簽勞動合同的一項例外,以鼓勵勞動者通過長期連續工作建立穩定的勞動關係的行為,並適當地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勞動合同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一種保護,當然了,也是對雙方的一種無形約束。在任何地方上班,我們都要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不給予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需要進行賠償的,不過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是沒有任何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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