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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勞動仲裁嗎

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勞動仲裁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試用期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勞動仲裁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產生勞動糾紛,可以依法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提交考勤記錄、工資支付憑證等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對仲裁不服的,或者經過調解後不履行的,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